5.2.1 探测器应设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报警状态指示灯。
	
		5.2.2 探测器不应具有断路器功能。
	
		5.2.3 独立式探测器电源应采用交流电源(AC 220 V/50 HZ),电源线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
	
		5.2.4 当被保护线路剩路剩余电流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报警器应在3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非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与其相连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复位,独立式探测器的报警指示应保持至手动复位。
	
		5.2.5 探测器的报警值应设定在20mA?1000mA之间,在报警值设定范围内,报警值与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设定值的5%;具有实时显示剩余电流值功能探测器的显示误差不应大于5%。
	
		5.2.6 非独立式探测器与外接的传感器之间的连接线发生断路或短路时,探测器应向与其连接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传送故障信号。
	
		5.2.7 探测器报警设定值可在探测器或与其相连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上进行设置,但只应通过专用工具、密码等手段实现现场设置。
	
		5.2.8 具有测温功能的多传感器组合式探测器还应符合GB 14287.3的要求。
	
		 
	
		监控报警功能
	
		 
	
		5.3.1 监控报警功能要求仅适用于独立式探测器。
	
		5.3.2 探测器在拫警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报警时的剩余电流值(仅适用于剩余电流式探测器)和传感器部位;报警声信号可手动消除,报警声信号手动消除后,应有消音指示,当再有其他报警信号输入时,报警声信号应能再启动。
	
		5.3.3 在报警条件下,在其音响器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70dB,小于115dB。
	
		5.3.4 采用外接剩余电流传感器的探测器,信号处理单元与其连接的剩余电流传感器间的连接线断路或短路时,探测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故障声信号与报警声信号应有明显区别;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状态恢复。
	
		5.3.5 探測器的报警声信号应优先于故障声信号。
	
		5.3.6 独立式探测器最多可连接4路传感器。
	
		5.3.7 报警信息应优先于故障信息显示,在报警状态下,应能手动查询存在的故障信息,报警信息与故障信息不应交替显示。
	
		5.3.8 探测器可设有一组控制输出,在探测器报警时,控制输出应在3s内动作,控制输出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5.3.9 探测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面板上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功能,自检期间探测器控制输出不应动作。
	
		 
	
		通讯功能
	
		 
	
		5.4.1 非独立式探测器应能将实时的剩余电流值和故障信号传送到配接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5.4.2 独立式探测器应至少具有一组通讯端口。
	
		 
	
		5.5 主要部件性能
	
		 
	
		5.5.1 指示灯
	
		5.5.1.1 指示灯应采用中文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5.5.1.2 指示灯应用颜色标识,红色表示报警状态,黄色表示故障状态,绿色表示正常状态。
	
		5.5.1.3 指示灯在其正前方3m处、在光照度不超过500lx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5.5.2 显示器
	
		5.5.2.1 独立式探测器应采用数字或字母显示器显示信息。
	
		5.5.2.2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显示的信息应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0.8m处可读。
	
		5.5.3 接线端子
	
		5.5.3.1 探测器应设置外接连接线的接线端子,但不应设置连接被监测线路的接线端子。5.5.3.2 接线端子应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5.5.3.3 强电的接线端子应设在探测器的内部或用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保护。
	
		5.5.3.4 强电和弱电接线端子应分开设置。
	
		5.5.4 结构
	
		5.5.4.1探测器的贯穿孔应能使相应额定电流值的导线正常穿过。
	
		5.5.4.2探测器的外壳应坚固可靠。
	
		5.5.4.3探测器应采用可靠的方式进行安装固定。
	
		5.5.4.4探测器的剩余电流传感器与信号处理单元的连接线长度不应超过3m。
	
		5.5.5 剩余电流传感器
	
		    如采用电流互感器测量剩余电流,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采用其他原理测量剩余电流的传感器应符合制造商的要求。
	
		 
	
		5.6 防护性能
	
		 
	
		 
	
		    探测器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 23757的要求。
	
		 
	
		5.7 重复性
	
		 
	
		 
	
		    重复测量6次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3min,每次测量的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均应符合5.2的。
	
		 
	
		5.8 一致性
	
		 
	
		    将探测器与制造商提供的5个剩余电流传感器分别配接,测量试样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均应符合5.2的要求。
	
		 
	
		 
	
		5.9 平衡性
	
		 
	
		    在图2所示的电路条件下,根据探测器的剩余电流传感器的孔径大小,按表1的规定选择试验导线。在探测器贯穿孔内的两根WM导线与贯穿孔轴线平行,且处于相距最远并固定不动的条件下,调整并保持剩余电流为试样报警设定值的90%,使探测器以不大于6°/s的角速度绕贯穿孔轴线回转360°探测器在此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在探测器贯穿孔内的两根WM导线与贯穿孔轴线呈45°夹角,且处于相距最远并固定不动的条件下,使探测器以不大于6°/s的角速度绕贯穿孔轴线回转360°,探测器在此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探测器性能应符合5.2、5.3的要求。
	
		    注:正常监视状态指探测器在电源正常供电条件下,无故障报警、自检等操作时所处的工作状态。
		
		
			表1 主回路导线要求
		
			
				
					
						| 主回路额额定工作电流值In | 试验电流A | 导线直径mm | 绝缘层厚度mm | 
					
						| In<63 | 63 | 4 | 0.5 | 
					
						| 63n<100 | 100 | 6 | 1.0 | 
					
						| 100n<315 | 315 | 10 | 1.5 | 
					
						| 315n<630 | 630 | 14 | 2.0 | 
					
						| 630n<1000 | 1000 | 20 | 2.0 | 
					
						| 1000n<2000 | 2000 | 50 | 2.0 |